资管新规靴子落地 两大条件限制分级基金发展

随着“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正式落地,意味着百万亿规模的国内大资管行业迎来了系统性规范文件。据了解,资管新规共有31项规定,其中一项对分级基金产品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夏悦超


  导言


  随着“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正式落地,意味着百万亿规模的国内大资管行业迎来了系统性规范文件。据了解,资管新规共有31项规定,其中一项对分级基金产品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分级基金或成历史


  自2007年推出第一只分级基金国投瑞银瑞福分级以来,分级基金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数据显示,截至5月2日,公募市场共有147只分级基金,总规模为1315.28亿元,相比去年四季度末的1387.48亿元已经减少了70多亿元。


  收益方面,分级基金的辉煌也将一去不复返。曾经不少投资者都尝到了分级基金B类份额收益不菲的甜头,例如,招商中证白酒指数B、鹏华酒分级B去年一年涨幅均在100%以上,投资者们纷纷表示:“以后就靠杠杆逆袭了。”


  然而,今年以来,受市场风格切换影响,股市的下调导致多只分级基金大跌触发下折风险。根据已公开的数据,截至5月2日,145只B类份额基金单位净值平均下跌13.38%。而大部分进取型个人投资者也因持有B类份额栽了个大跟头,承受了高杠杆带来了较大净值损失。


  事实上,自去年5月以来,为了控制流动性风险,分级基金申购金额提升到30万元的门槛。持有人方面,去年年底A类份额个人投资者平均持有比例为36.88%;B类份额个人投资者平均持有比例为88.06%。


  资管新规来临,对已经发行了分级产品的基金公司而言,会有哪些对策可实施?


  《国际金融报》记者电话咨询了多家大型公募基金公司,大部分基金公司表示,不会将30万元门槛继续提升,此额度足以将大部分散户挡在门外,目前还有2年的过渡期,大多基金公司会选择在到期前转型。


  合晶睿智郑志勇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称,公募产品不允许分级,该规定限制了公募基金重新发行分级产品的可能。另外,目前存量产品主要是分级基金,对过渡期结束后违反规定的存量产品的处置的解释存在歧义。一种解释是过渡期后存续期结束,大概率将面临转型或强制清盘可能;另一种理解认为分级产品多为永续型,此类产品无需续期。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指出,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不能进行份额分级,意味着未来将不会在公募和部分私募市场看到新发行的分级产品,分级基金或将成为历史。


  两大条件限制分级发展


  《国际金融报》记者对比发现,《意见》与此前《意见(征求意见稿)》多方面内容都做出了修改调整,其中较为重大的调整是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过渡期从2019年6月延长至2020年底,并对提前完成整改的机构给予适当监管激励。


  关于分级产品方面,相比于此前发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发布的《意见》取消了“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和“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这两项不能分级的限制,仅显示“禁止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进行份额分级。”


  从中可以肯定的是,《意见》明确禁止公募产品进行份额分级,这将对公募分级基金产品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在私募产品方面,限制似乎相比意见稿较为宽松,减少了两项限制条件。


  减少两项限制条件意味着什么呢?恒丰泰石总经理韩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味着实际出台的政策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宽松,也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要求相衔接。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意见》关于分级产品限制规定较意见稿宽松,这意味着未来具有分级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继续存续及新设,部分公司大股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级安排定向增持。


  郑志勇分析称,以现在金融严监管的态势来看,分级基金的消亡是迟早的事情。由于分级A、B份额存在折溢价情况,强制清盘可能会导致A、B份额投资者强烈反对,例如现在A份额折价如果按净值清算,估计A份额瞬间得到套利收益,溢价的B份额持有者则不情愿地面对溢价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