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监管分类指引将落地

经过近一年的分类试点,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监管分类指引即将落地。《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家信托公司处获悉,目前由监管部门起草的《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监管分类指引(试行)》已在部分信托公司征求意见。经过试点,未来新指引共分九类,即在此前提出的八项业务分类的基础上,增加了产权信托,同时将在此前10家试点信托公司的基础上全行业推广。

记者:钟源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过近一年的分类试点,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监管分类指引即将落地。《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家信托公司处获悉,目前由监管部门起草的《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监管分类指引(试行)》已在部分信托公司征求意见。经过试点,未来新指引共分九类,即在此前提出的八项业务分类的基础上,增加了产权信托,同时将在此前10家试点信托公司的基础上全行业推广。


记者还了解到,由信托业协会起草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也已在信托业内完成征求意见,并在春节之前由信托业协会理事会和会员单位大会表决通过。“目前尽职指引尚未正式印发,应该还要上报银监会。”北京一家信托公司的高管人士告诉记者。


有业内专家表示,在资产规模突破20万亿元之后,信托业正迎来一场“正本清源”的业务体系建设。新的分类监管框架,让投资者清晰产品本质的同时,更有利于风险监管。“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的推进,将推动信托公司传统业务的升级和创新业务的拓展;同时,提高信托业务风险识别和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监管套利,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提高业务的规范化和阳光化进程,从而推动信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上述高管人士说。


据悉,2017年4月底起,包括外贸信托、安信信托、平安信托和百瑞信托等在内的10家信托公司,首批开展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等八项业务分类试点。新的分类方式一经提出,即受到业内高度关注。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陶斐斐认为,对信托公司来说,一方面是原有业务的升级,另一方面是创新业务的拓展。今后,在监管导向下信托业务结构将日渐清晰。“对信托行业创新转型来说,它鼓励了信托回归本源,促使行业在财产权信托、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等本源业务上加强布局,对原有业务结构进行优化升级,从而有利于控制行业风险和项目风险、降低不良。”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三季度,全行业管理信托资产规模继续保持稳健增长,三季度末信托资产余额24.41万亿元,比二季度末23.14万亿元增加了1.27万亿元。但从资金运用方式看,三季度融资类信托规模从二季度的4.49万亿元下降到4.46万亿元,占比从19.40%下降为18.26%,持续“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