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回应信托违约事件 旗下无此公司

中青旅回应公众号发表题为《独家|中青旅实业爆雷!旗下子公司5亿信托实质违约!》的微信文,表示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青旅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来源:上海信托圈


导读:中青旅回应公众号发表题为《独家|中青旅实业爆雷!旗下子公司5亿信托实质违约!》的微信文,表示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青旅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近日,一篇中青旅实业爆雷!旗下子公司5亿信托实质违约!刷爆朋友圈!


一份关于中青旅子公司的违约举报材料,中青旅实业子公司北京黄金曝5亿信托违约!


中信信托临时披露报告显示,2017年5月4日,中信信托发起设立的“中信•长天2号北京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长天2号”),向北京黄金发放不超过10亿元信托贷款。借款人北京黄金2018年5月4日未能按信托贷款相关交易文件约定偿还相应到期本金5亿元,到期应付利息10509416.67元,据交易文件的相关约定,借款人已构成实质违约。



目前中信信托已向北京黄金实际发放总额为5.45亿元的贷款款项。


鉴于借款人违约,中信信托发出通知函宣布,信托贷款剩余未发放部分不再进行发放,借款人尚未偿还的信托贷款(本金5.45亿元)于2018年5月4日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北京黄金立即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未偿还的信托贷款本金5.45亿元,截止2018年5月4日的利息10509416.67元,以及复利罚息(如有)、违约金(526500.00元)等。


另外,中信信托要求保证人中青旅实业立即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披露报告显示,长天2号信托成立于2017年5月4日,总规模10亿元,首次募集的A类信托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以现金形式认购。2017年6月27日募集B类信托本金人民币4500万,以现金形式认购。各类信托收益权的预计存续期限位12个月。该信托募集资金用于向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黄金)发放信托贷款,保证人为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青旅实业)。


中青旅回应违约事件


5月22日,中青旅回应公众号“债市观察”发表题为《独家|中青旅实业爆雷!旗下子公司5亿信托实质违约!》的微信文,表示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青旅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以下为全文:


中青旅关于“债市观察”等微信公众号不实内容的声明


5月21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注意到由自然人注册的银川网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公众号“债市观察”发表题为《独家|中青旅实业爆雷!旗下子公司5亿信托实质违约!》的微信文,文中将所涉公司简称为“中青旅实业”,并在文章结尾描述“中青旅实业母公司之一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旅行社业首家A 股上市公司。上市后,中青旅凭借在旅游行业的优势地位不断拓宽业务范围,现有业务主要包括旅行社业务、整合营销业务、景区业务、酒店业务和策略性投资五大类。最为人熟知的是其坐拥乌镇和古北水镇南北双镇两景区。2018 年初,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光大集团,未来有望协同中旅游的战略布局加速上市公司发展。”


该文引发和讯网、用益信托网及个人主办的“不可靠消息”等公共媒体和自媒体的转载,为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我司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1、我司并无“中青旅实业”或类似名称的分子公司,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我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2、该文内容将上述公司违约行为诱导并张冠李戴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为,侵犯我司合法权益,混淆投资者和消费者视听,对我司商誉造成损害,请上述媒体尽快消除影响。


3、“中青旅“商标系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青旅”商标的全部权益,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著名商标,“中青旅”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权益。


4、我司提醒消费者和投资者及相关权利人,注意核实本公司正式公告,防范风险,防止受骗上当。


5、我司将通过法律证据保全措施,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