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金库:提高企业自律要求 不断加强自身合规建设

2017年是网贷行业的监管元年,随着监管政策体系的建成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对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央...

2017年是网贷行业的监管元年,随着监管政策体系的建成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对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央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互联网金融整治行动整改实施阶段应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现在合规长跑即将迎来验收的最后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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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对于企业自律提出更高要求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包含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网贷行业的监管模式不是核准制或者准入制,而是备案制。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后者明确了监管机构不会为平台背书,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的认可和评价。

因此,自律行为就显得十分重要。

自律行为的参与主体既有企业本身,也有网络行业借贷自律组织。

企业如果不按照监管政策落实整改要求,那么对平台产生最为明确和直接的监管责任的金融监管部门必会对企业依法处理。

对于网络行业借贷自律组织的职责,《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可以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披露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治理结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实收资本及运用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与资金存管机构及增信机构合作情况等。

可以看出网络行业借贷自律组织是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力量,自律将会为行业健康发展带来动力。

严禁资金归集,提高风控水平

2017年对于众多的平台来说,落实监管要求途中最困难的就是资金存管。

根据监管要求,平台不得先归集资金,再进行借贷项目撮合。存管指引中要求网贷平台必须接入银行存管系统。

据笔者了解,熊猫金控旗下的熊猫金库在与存管银行四川新网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合作协议后,已于2017年8月13日正式按照《网贷机构资金存管指引》要求实现资金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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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要求,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这就说明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要打破刚性兑付。那么纯粹的“信息中介”就要有完善的风控制度。

商业银行贷款中有一个关于风险损失的“三倍定律”,即3/4以上的贷款损失可以通过贷前风险控制和风险的早期发现加以避免,这也印证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据笔者了解,熊猫金库建立并完善了出借人、借款人、融资项目审核制度,以加强风险评估。熊猫金库为统一审核人员操作标准,提供审核方向及风险点提示,提高作业品质与效率,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制定了《借款人信息真实性审核制度》、《借款人资格真实性情况的审核制度》、《融资风险评估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并且贯彻执行。

熊猫金库在诞生之初就注重风险管理,在《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又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

相信熊猫金库会持续加强风控管理,继续保持高度自律,更好的发挥信息中介平台的作用。